简述为商品命名的心理要求。
答:(1)名副其实。商品的名称应当如实反映商品的主要性能和特点,使消费者看到或听到其名称就知道是什么商品,否则花丧失消费者的信任。
(2)简洁明了。商品名称的用字要尽可能地少,一般不超过5个汉字,以利于消费者的听、认、读、写和记忆。
(3)通俗易懂。商品名称应当朴实大方,具有通俗化、大众化的特点,能够为广大消费者理解和接受。尽量不使用专业化过强的词语,也不要使用生涩偏僻的文字和方言土语。
(4)寓意深刻。商品名称应当具有特有的科学性与艺术性,要有一定的知识性和趣味性,能够诱发消费者的美好情感。
(5)独具匠心。商品名称应当体现创新精神,既要符合消费心理,又要符合商品特征,突出与同类商品的差异性,使人过目不忘。
(6)避免禁忌。商品名称还应当与商品销售地区、对象相适应,要特别注意避免各种民族的、宗教的消费禁忌,尊重消费者的习惯与偏好。P226-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