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新中国初期的独立自主和平外交。
(1)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提出了“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一边倒”的外 交方针。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按照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定的外交原则和政策,积极开展外交工作,打开对外 关系,同10多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2)1949年12月,毛泽东访问苏联,1950年2月,双方签订《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同时,中苏之间一系列协定的签订,使新中国在收回旧政权丧失的国家权益的基础上,同苏联建立了平等互助的新型同盟关系,在国际社会树立起独立自主办外交的良好形象。(3)1952年10月,亚洲太平洋地区和平会议在北京召开,37个国家的370多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号召亚太地区和全世界人民行动起来,反对美国的战争政策,保卫世界和平。这是新中国成立后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大型国际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