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机关的功能。
一般情况下,机关对于其所体现的组织本体,表现出以下三大功能:(1)发动功能。机关是一个组织肌体的心脏部分,只有它的存在,才可为组织提供动力来源,促使整个组织围绕特定目标运动起来。(2)控制功能,或称管理功能。机关也可视为一个组织肌体的大脑部分,作为组织的中枢,机关为实现该组织的目标和任务,负有指挥、协调及控制组织整体的各项活动正常、有序、有效开展的使命。(3)代表功能。机关作为组织实体的存在形式,亦是该组织意志的集中体现者。机关要履行职能,行使被赋予它的法定的职责与权力,理所当然地代表该组织对内对外开展活动与联系,成为该组织的象征和代表。人们常依据机关去判断和认识它的本体组织,其原因就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