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法约尔和韦伯的管理组织理论。
法约尔关于管理过程和管理组织理论的开创性研究,集中反映在1916年出版的《工业管理与一般管理》一书中。法约尔的管理理论特别是关于管理职能的划分以及管理原则的描述,对后来的管理理论的研究有着非常深远的影响。他的管理理论除了适用于工商企业管理之外,也适用于政府、教会、社会团体、军事组织以及其他各种事业的管理。因此,法约尔被看作是第一个概括和阐述一般管理理论的管理学家。法约尔把管理活动看成是由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五个部分构成的管理过程。在整个管理过程中应当遵循一定的管理原则。著名的德国社会学家韦伯则是管理组织理论的另一代表人物。韦伯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正式组织,其管理思想主要集中在《社会组织与经济组织》一书中,在某种意义上,他的组织理论也就是关于管理组织体系的理论。所以韦伯特别注重组织权威的意义。他认为,古往今来的一切组织无非是建立在三种权威之上的,一是世袭的权威;二是神授的权威;三是合理——合法的权威。只有合理合法的权威,才是现代社会中最有效的和合理的组织形式的基础。建立在合理——合法的权威基础上的现代组织,是正式的、非人格化的官僚组织。它是人们进行强制控制的合理手段,是达到目标、提高效率的最有效形式。这种组织形式具有精确性、稳定性、纪律性和可靠性等优点,特别能够适应大型管理系统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