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国家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辞退是指行政机关人事部门和首长,根据机关工作人员的表现,按照其管理权限,经由任免机关批准,对不适宜本机关工作的人员,解除其同机关的工作关系的活动。在我国,辞退工作人员的条件是:(1)机关工作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机构调整,裁减人员而本人拒绝另作合理安排的。(2)经常违反纪律,无故不上班或超假不归者。(3)不履行机关工作义务,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者。(4)行政首长或机关在辞退工作人员时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说明辞退的原因,并广泛听取意见。辞退报告必须经由任免机关审批,必要时,应建立复议程序。(5)被辞退者如有不服,可向同级监察部门申诉,监察部门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