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人员的录用方式是什么?
机关人员的录用是指机关按照一定的原则、经过一定的方式、程序,对准备进入机关的人员进行选拔、正式任用或聘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过程。其主要采用以下四种方式:(1)选任制。选任制就是用选举来确定任用对象的方式,选任分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种,选任制能较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比较适合于选拔各级行政机关领导人员。(2)委任制。委任制就是指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任用机关工作人员的方式其特点是权力集中,指挥统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凡初次任职、工作调动、职务升降,都常用委任的方式予以任命。在现代国家管理中,委任制主要适用于政府机关的副职以下的负责人及领导人的秘书等辅助人员。(3)聘用制。聘用制就是用人单位运用合同形式聘用机关工作人员的方式。这种方式既可以在合同期内保持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相对稳定,又有助于人才的合理流动。聘用制通常适用国家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4)考任制。考任制就是通过公开考试的方法来考查应考者的知识和才能,并以考试成绩的优劣为依据,由用人单位选拔所需的各种人员,这是一种富有生命力的选拔和录用形式。特别是选拔和录用广大的中、下级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时,考任制应用得最为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