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机关管理改革的结构方面改革与职能方面改革的联系与区别。
(1)联系: ①机关组织系统的结构和所要履行的职能或职责都是紧密联系的、不可分离的。 ②机关组织结构方面的改革必然与组织职能方面的改革有某种程度的关系,其主要表现在于,无论是什么类型的机关,在考虑增设或减少某个机构时,总是以某些职能方面的调整为前提的。 (2)区别: ①它们的主要内容不同。 结构方面的改革以机构调整为主要内容,它是在机关原有职能不变的情况下,对机关组织系统内原有机构设置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某些机构,并对这些机构所履行的职能相互之间做了一些调整。职能方面的改革则是以职责调整为主要内容。它是在机关原有职能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进行的,其结果或是改革原有机构设置,或是不改变原有设置。 ②它们所起的作用不同。 结构方面的改变主要解决的是机关如何管理的问题,主要的目的是保证机关内部运转,有利提高管理效率。在某种意义上说,结构方面的改变是机关的内部事务,可以由机关自主决定。而职能方面的改变主要解决的是机关管理什么的问题。只有在这个问题已经解决的前提下才进而提出机关如何管理的问题。它的主要目的是保证机关履行的职能或职责符合社会发展变化的要求,有利于取得较好的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