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生育假期至少为12周即84天,并且产前和产后均应有假期”建议的是1952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
A.《女职工劳动保护公约》 B.《生育保护公约》 C.《劳动保险条例》 D.《生育保险公约》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