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下列情形中,可以作为招标人延缓或推迟开标理由的是()。
A.评标委员会未组建 B.发现有足以影响采购公正性的违法或不当行为 C.拟主持招标的招标单位负责人因故不能主持 D.投标人对开标时间有异议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