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就以下审计报告当中所使用的具体表述做出评价,如有不当请做出相应的修改。
(1)原文:“根据公司提供的情况,已发出产成品的×××万元,客户发现质量问题拒绝付款,造成或有损失。”(2)原文:“与××厂合同纠纷案,业经××人民法院审理完毕,收到法院出具(×××)×字×号民事判决书,裁定公司胜诉。”(3)原文:“如果公司继续出现经营性亏损,且净资产继续出现负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4)原文:“贵公司会计基础工作基本不全,会计核算规范基本不够。”答:(1)评价:没有反映公司是否承认存在质量问题,有否披露?修改:×××万元发出产品,客户以质量与合同规定不附为由加以拒付,公司对拒付未作反映。(2)评价:出具的判决书是对案件的实质性问题作出决定的法律文书,既经判决,不应再用“裁定”两字。修改:“与××厂合同纠纷案,经法院判决公司胜诉,复印件附后。”(3)评价:注册会计师在描述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的事实时,不应使用附加条件的措辞。修改:“贵公司出现经营性亏损,净资产为负数,持续经营能力应引为关注。”(4)评价:“基本”、“不全”、“不够”的表义均不确切,在审计报告中应避免使用含义不清、模棱两可的词语。修改:“贵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核算尚待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