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说明审计的基本分类。
(1)审计按主体分类可分为国家审计、内部审计、民间审计。 ①国家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实施的审计。②内部审计是指本部门和本单位内部专职的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按照所在部门和行政最高负责人的指令所实施的审计,部门和单位审计必须独立于财会部门之外。③ 民间审计是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注册的社会审计组织组织受托人委托所实施的审计。(2)按审计的内容和目的分类分为财政财务审计、财经法纪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①财政财务审计是指对被审单位财政或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的审计。②财经法纪审计是指对被审单位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财经法纪情况所进行的专案审计。③经济效益审计是指对被审单位经营成果和资金使用效果等所进行的审计,主要包括:业务经营审计、管理审计、绩效审计。④经济责任审计是指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承包人在任期内或承包期内应负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3)按审计机关或审计机构与被审单位的关系分类分为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①外部审计是指由被审计单位以外的国家审计机关、部门审计机构或民间审计组织所实施的审计。②内部审计是指本部门和本单位内部专职的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所实施的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