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电子商务侵权纠纷是否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举证责任原则为“谁主张谁举证”,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1分)在一些特殊类型的侵权案件和某些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案件中,权利主张人限于客观原因很难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此时举证责任发生倒置,由造成侵害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来证明自己无过错或损害是由对方造成,如不能举证就要承担民事责任。(2分)但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列举的举证责任倒置案件中没有包括电子商务、网络侵权等新型的以计算机与网络为基础的案件。(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