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我国的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制度。
我国的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制度:
(1)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并依不同等级的需要制定恰如其分的保护措施。
(2)机房安全保护制度。计算机机房是安装计算机信息系统主体的关键场所,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重点之一。
(3)国际联网备案制度。进行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由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报省级以上人 民政府公安机关进行备案。国际联网备案制度是保障联网单位信息系统安全的首要措施,是保障跨越国境数据流安全的强有力的手段。
(4)计算机信息媒体岀入境申报制度。运输、携带、邮寄计算机信息媒体出入境的,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实行这一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保守我国的政治、经济秘密,是行使国家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5)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安全负责制度。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6)计算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的案件,有关使用单位应当在24小时之内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告。
(7)计算机病毒及其有害数据的专管制度。“对计算机病毒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其他有害数据的防治研究工作,由公安部归口管理。”
(8)安全专用产品许可证制度。国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实行许可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