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作为卖方的经营主体在电子商务条件下所负的合同义务。
作为卖方的经营主体在电子商务条件下所负的合同义务:
(1)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交标的物及单据。提交标的物和单据是电子商务中卖方的一项主要义务。为划布 买卖双方的责任,标的物交付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应当明确规定。
(2)对标的物的权利承担担保义务。与传统的买卖交易相同,卖方仍然应当是标的物的所有人或经营理人,以保证将标的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买方。卖方应保障对其所岀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权利,承担保障标的物的权利不被第三人追索的义务,以保护买方的权益。
(3)对标的物的质量承担担保义务。卖方应保证标的物质量符合规定。卖方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不应存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瑕疵,也不应出现与网络广告才 悖的情况。卖方在网络上出售有瑕疵的物品,应当向买方说明。卖方隐瞒标的物的瑕疵,应承担责任。方明知标的物有瑕疵而购买的,卖方对瑕疵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