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子签名法》中电子签名的含义
我国《电子签名法》中电子签名的含义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 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第三条规定了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 或者储存的信息。该法第十四条还明确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我国的电子签名的概念也是界乎广义和狭义之间,既不是宽泛地界定电子签名,也没有仅限于数字签名, 而是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规定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我国《电子签名法》中电子签名的含义
我国《电子签名法》中电子签名的含义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 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第三条规定了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 或者储存的信息。该法第十四条还明确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我国的电子签名的概念也是界乎广义和狭义之间,既不是宽泛地界定电子签名,也没有仅限于数字签名, 而是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规定为“可靠的电子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