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学召开中学生座谈会,以了解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其中,六(②)的学生对王老师的意见最大,当学校向王老师反馈学生意见后,她非常生气。第二天一上课,王老师就将学生“痛骂”一顿,责怪学生不知好歹,不理解老师的良苦用心。她说着说着,委屈地掉下了眼泪。这时,学生们都低着头,不知所措。第三天,王老师批改作业时,看到一张小纸条:“老师,请您别生气了,我们不是说您课上得不好,而是因为您动不动就发牌气,有时竟为一点儿小事大发雷霆,说真的。上您的课,我们总是提心吊胆,生怕一不小就挨骂。老师,真没想到我们的意见会给您造成这么大的伤害,请原谅我们吧!”落款是几位参会学生的署名。王老师看后,对自己之前的做法有些后悔。问题:应如何看待材料中学生的行为?
材料中学生的行为是合理的。①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材料中学生上王老师的课,他们总是提心吊胆,害怕挨骂,因此他们向学校反映了王老师的问题。体现了学生是学习的主体。②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学生是责权主体,受教育权是学生最主要的权利,材料中王老师动不动乱发脾气,影响学生学习,学生为了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故向学校反映王老师的问题。体现了学生是责权的主体。③学生做到了尊师。材料中王老师对学生的“告状”行为很是生气,学生给王老师写小纸条说明原委,说明学生对王老师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