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教育评价的基本原则
( 1 )方向性原则。①含义:评价要以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评价的每ー项要求都应与教育目标的性质和方向保持一致,不能为得出结论而评价,不能以个人好恶去评价。②该原则体现了教育评价的 根本特点。③贯彻该原则的关键在于实现由相对评价向绝对评价转化。④这样才能避免评价的盲目性。(2) 发展性原则。①含义:评价工作必须促进被评价者积极上进,促使其发扬成绩,改正缺点。②该原则 反映了社会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民主平等的关系,体现了教育评价的性质,是评价能否取得成效的先决条 件。③坚持该原则要端正指导思想,由为找适合教育的儿童而评价,转变为创设适合儿童发展的教育而 评价。(3) 客观性原则。①含义:对评价对象的真实情况要准确把握,把价值判断建立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② 该原则是一切社会认识和评价活动的基本要求。③当贯彻发展性原则与该原则发生矛盾时,应坚持发展 性原则。④坚持客观性原则必须加强教育测量的研究和运用,避免经验主义做法。(4)有效性原则。①含义:评价的结论必须真正对学生发展和改善教育措施起积极作用。②该原则是教 育评价的性质决定的。③教育评价是教育过程的组成部分,如果起不到教育作用,就失去了存在的客观依 据。④贯彻该原则必须把评价工作和指导工作結合起来,要通过结论分析,对搞好下ー阶段教育工作提出 可行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