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保险合同的射幸性特征。

欢迎免费使用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提升学历,成考自考报名,论文代写、论文查重请加客服微信skr-web

论述保险合同的射幸性特征。

(1)合同以当事人给付义务的内容在缔约时是否确定为标准,分为确定合同和射幸合同。(2)射幸合同是指在合同成立时,当事人给付义务的内容不能确定,须视将来不确定事实发生与否或发生迟早而定的合同是射幸合同。(3)保险合同是典型的射幸合同。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给付保险费的义务在合同成立时即已确定。但是,保险人是否会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及其应给付的具体数额,则需持不确定事实(保险事故)是否发生及其发生结果而定。其不确定包括:一是将来是否发生不确定;二是将来会确定发生但发生迟早不确定。

访客
邮箱
网址

通用的占位符缩略图

人工智能机器人,扫码免费帮你完成工作


  • 自动写文案
  • 自动写小说
  • 马上扫码让Ai帮你完成工作
通用的占位符缩略图

人工智能机器人,扫码免费帮你完成工作

  • 自动写论文
  • 自动写软件
  • 我不是人,但是我比人更聪明,我是强大的Ai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