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纪人的资格。
(1)股东、发起人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2)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最低限额,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3)公司章程符合有关规定;(4)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5)除保监会另有规定外,名称应包含“保险经纪”字样,不得与现有保险中介机构相同,并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6)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7)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8)法律、行政法规和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险经纪人的资格。
(1)股东、发起人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2)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最低限额,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3)公司章程符合有关规定;(4)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5)除保监会另有规定外,名称应包含“保险经纪”字样,不得与现有保险中介机构相同,并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6)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7)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8)法律、行政法规和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