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利益的具体认定。
(1)基于债权的现存利益。其主要指基于有效合同而产生的利益,包括债权本身,此外,该利益还包括基于有效合同而产生的其他权利。(2)基于物权的现存利益。物权包括所有权以及定限物权。所有权的存在形态包括单独所有与共有。不论所有人为单独所有、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所有人对其所有物具有保险利益。 (3)占有人对其占有物所具有的利益。占有人对其占有物基于有权占有,当然具有保险利益。因此,占有物的损毁灭失与该物权占有人仍存在利害关系。占有人对其占有物仍具有保险利益。 (4)基于股权的利益。我们认为,股东对于公司财产当然具有利害关系,但其对公司享有股权,不能对公司财产直接行使任何权利。股东享有的股权缺乏保险利益所要求的确定性,因此,其对公司财产不具有保险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