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变更与保险合同转让的区别。
(1)保险合同的转让是合同当事人的改变,而并不改变保险合同的内容;而合同变更是改变合同内容,当事人并不发生变化。(2)保险合同的转让,可产生两个法律关系,涉及三方当事人。两个法律关系系原保险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和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关系。这两个法律关系既相互独立,又有联系。涉及三方当事人系指转让虽主要是在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但当保险合同的转让发生时,转让人与原保险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结束,退出原来的合同关系,由受让人取代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原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