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我国保险专业代理人设立的条件。
保险专业代理人设立的条件有:(1)股东、发起人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2)如粜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经营区域不限于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如果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经营区域不限于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压、直辖市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l000万元。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3)公司章程符合有关规定。(4)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5)除保监会另有规定外,名称中应包含“保险代理”或“保险销售”字样,不得与现有保险中介机构相同,并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6)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7)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8)法律、行政法规和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