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新建煤化工项目的企业,应在项目的可行性论证阶段,针对尘毒危害的前期预防,向相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提交( )。
A.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 B.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C.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估报告 D.职业病控制论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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