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贝雷迪的“比较四步法”。
(1)美国比较教育学家贝雷迪在他1964年出版的代表作《教育中的比较法》一书中提出并系统阐述了一种重要的比较教育研究方法,在世界比较教育学界有着 广泛的影响,人称“比较四步法”。根据对比较教育发展历史上诸家理论流派思想的分析,贝雷迪把比较教育研究分为区域研究和比较研究两大类型,并认为此种划 分在比较教育学界是可以得到公认的。在贝雷迪看来,只有将区域研究和比较研究结合起来,才能把系统的比较教育研究的两个阶段联系在一起,描述、解释、并置 和比较逐步递进,这就构成了“比较四步法”。 (2)“比较四步法”具体分为四个步骤: ①描述。对外国教育制度和教育现象进行描述是比较教育研究的第一步。贝雷迪认为在这一阶段需要进行两方面的工作:一是不断收集各种文献资料;二是进行学校 实地考察。比较教育研究者需要收集的资料分为第一手资料、第二手资料和辅助性资料。贝雷迪指出,选择文献材料时应当注意材料的代表性和各类材料之间的平 衡。进行学校实地考察要有计划、有系统地进行,注意掌握方法,避免随意性或盲目听从访问对象提供的信息。 ②解释。解释是比较教育研究者在描述的基础上,运用各种社会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所收集的教育事实的形成作出分析,以便对这些事实作出说明,并对这些教育事 实产生的原因及其相互联系作出评价。在这一阶段,比较教育研究者要运用各种社会科学理论对在第一阶段收集资料中展现的教育现象进行分析,揭示影响这些教育 现象的种种因素及其相互关系。 ③并置。这一阶段是真正比较研究的开始。并置是为比较而对材料进行整理的过程,在这一阶段主要工作是统一概念,提出假说。并置可以有图表式(或“竖列 式”)和文字式(或“横列式”)两种形式,前者适合于描述性事实和静态细节,后者适用于展示动态的资料。 ④比较。比较是比较教育研究的最后一个阶段,主要任务是对所有比较研究对象国的教育同时进行研究,并据此对并置阶段形成的假说作验证。比较分为“平衡比 较”和“阐释比较”两种,其中平衡比较就是在两个作为研究对象的国家或地区之间做对称的比较,阐释比较是将关于不同国家教育实践的资料随意取来,用比较的 观点对资料的意义进行说明。 (3)贝雷迪认为,包含“并置”和“比较”的比较研究有两种途径,一是“问题研究”,即选择一个研究课题,通过对不同国家教育制度的考察,研究他们这一方 面的一致性和差异性,从而得出不同国家解决相似教育问题的各种办法以供教育决策参考;二是“总体研究”,即对教育的各个方面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之间关系的 总体把握,探讨各种教育制度赖以存在的各种内在力量,以揭示教育发展过程中的某些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