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翻供的原因。
(1)为了逃避或减轻罪责,故意干扰司法活动的顺利进行。此类翻供具有对抗性。(2)为了纠正原先陈述中的虚假之处,避免被错误地定罪量刑,是行使辩护权的表现。此类翻供具有抗辩性。(答对1点给3分,2点都答对给5分)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