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证据裁判原则在我国的立法体现。
国内立法中亦有反映诉讼中的事实依据证据认定这一精神的相关条文。1996年《刑事诉讼法》第46条即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2分)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规定》第2条规定:“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根据。”(2分)2012年修正的《刑事讼法》虽保留了上述1996年《刑事诉讼法》第46条的规定却仍未将证据裁判原则纳入其中。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憾。(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