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证据排列组合的一般原则。
证据排列组合的一般原则是:(1)如果指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有数个罪,那么对每一个罪,都应有一组完整的证据。(2)在每一组证据中,一般应当把证明同类问题的证据材料排列在一起。(3)通常先排直接证据,后排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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