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如何运用多种方法对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1)比较印证法:就是将本案的各个证据互相加以比较,看它们是否能够彼此得到印证。
(2)串联排疑法:就是将已经收集到的全部证据都串联起来,看它们能否组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
(3)重新订正法:是指办案人员对于证据材料的认识,需要随着证据的不断收集而随时予以校正。
(4)重点深入法:就是要对那些证实案件起关键作用的证据,进行重点审查,反复核实。
(5)逻辑推理法:指办案人员运用逻辑思维的方法,对案件中的各种证据材料加以验证,进而推断出正确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