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
①法律对于每一种证据证明力的大小,都预先做了规定,它限制了法官自由取舍证据的可能。 ②法定证据制度偏重于证据的表现形式,它试图以定量分析和机械相加的方法来解决对于证据的审查判断问题,显然属于机械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体现。 ③法定证据规则把被告人当作自证其有罪的特殊证人。它把被告人的自白奉为“证据之王”,并从法律上确认了刑讯的合法性。 ④法定证据制度在对证据的判断与取舍上,贯彻了男尊女卑和等级特权原则。
简述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
①法律对于每一种证据证明力的大小,都预先做了规定,它限制了法官自由取舍证据的可能。 ②法定证据制度偏重于证据的表现形式,它试图以定量分析和机械相加的方法来解决对于证据的审查判断问题,显然属于机械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体现。 ③法定证据规则把被告人当作自证其有罪的特殊证人。它把被告人的自白奉为“证据之王”,并从法律上确认了刑讯的合法性。 ④法定证据制度在对证据的判断与取舍上,贯彻了男尊女卑和等级特权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