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述我国刑事诉讼中对不同诉讼阶段的证明要求。
①对立案的证明要求:“认为有犯罪事实”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②对拘留和逮捕的证明要求: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了对于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先行拘留的七种情形。只要能够证明具备了七种情况之一,公安机关即可对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先行拘留;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③对侦查终结的证明要求:“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定、充分。” ④对提起公诉的证明要求:对于本案的犯罪事实必须全部查清,并取得充分确实的证据,以便对被告人正式提出指控和出庭支持公诉。 ⑤对审判的证明要求:要判决被告人有罪,就必须对全部案件事实都查证清楚,对判决认定的事项,都必须有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对认定犯罪的所有证据,都必须在法庭上公开出示并进行质证。经查证属实,对案件确证无疑后,才能据以作出合法而有根据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