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司法实践中询问证人应注意的问题。
①法律允许证人提供书面证词,但一般仍应对证人进行口头询问,在问明情况后再让其书写,而不应不经询问就让证人书写书面证词。 ②询问证人,事先应作必要的准备,大体了解证人与本案及案件当事人是否有某种利害关系,是否对作证存有疑虑,以便有针对性的作思想工作,使询问收到预期的效果。 ③询问证人时,应对证人和蔼、客气一些,尽可能创造一种比较宽松的环境,使证人解除顾虑进行陈述,不得对证人进行训斥或侮辱人格。证人如不愿作证,应对其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 ④询问证人时,应先让他自由陈述,然后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向他提供出有关问题,要求证人讲明实际情况。不应事先划框框、定调调,引诱证人按办案人员的分析判断“顺杆爬”,更不能对证人进行刑讯逼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