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 )天内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支付,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A.7 B.14 C.28 D.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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