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取得票据权利的情形是( )
A.票据有背书人签章,但无出票人签章 B.明知甲、乙间合同已经解除,乙应当返还票据,仍然从乙处受让票据 C.明知票据系偷盗而来,仍从盗窃人手中以低价取得票据 D.取得金额未填写的空白支票,持票人自行填写金额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