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14年全年经营业务如下:
(1)取得销售收入4000万元.
(2)发生产品销售成本260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770万元(其中广告费65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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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
(4)销售税金160万元(含增值税120万元).
(5)营业外收入8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
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
(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2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之处职工福
利费31万元,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
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14年全年经营业务如下:(1)取得销售收入4000万元.
(2)发生产品销售成本260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770万元(其中广告费65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25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
(4)销售税金160万元(含增值税120万元).
(5)营业外收入8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
(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2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之处职工福利费31万元,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
企业营业外支出需要调增的数额为多少万元?
2013年利润总额=4000-2600-770-480-60-40-50+80=80(万元)公益捐赠税前扣除限额=80×12%=9.6(万元)实际公益捐赠额30万元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调增30-9.6=20.4(万元)。 税收滞纳金6万元不可以税前扣除,营业外支出需要调增的数额为20.4+6=2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