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销售收入4000万元。 (2)发生产品销售成本260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770万元(其中广告费65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25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 (4)销售税金160万元(含增值税120万元)。 (5)营业外收入8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 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 (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2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31万,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企业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多少万元? (2)企业营业外支出需要调增的数额为多少万元? (3)企业“三项经费”应调增所得额为多少万元? (4)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为多少万元?
(1)广告费用扣除限额=4000×15%=600(万元),实际发生650万元,调增650-600=50万,业务招待费用限额=4000×5%=20(万元),实际发生额的60%=25×60%=15(万元),准予扣除15万元。调增25-15=10万,应调增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50+10=60(万元) (2)2013年利润总额=4000-2600-770-480-60-40-50+80=80(万元)公益捐赠税前扣除限额=80×12%=9.6(万元)实际公益捐赠额30万元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调增30-9.6=20.4(万元);税收滞纳金6万元不可以税前扣除,营业外支出需要调增的数额为20.4+6=26.4万元 (3)职工公会经费调增5-200×2%=1万元、职工福利费31-200×14%=3(万元),职工教育经费7-200×2.5%=2(万元),“三项经费”应调增所得额=1+3+2=6(万元) (4)应纳税所得额=80+60+26.4+6=172.4(万元),应缴企业所得税172.4×25%=4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