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剩余股利政策及步骤。
剩余股利政策主张,公司的收益首先应当用于盈利性投资项目资本的需要,在满足了盈利性投资项目的资本需要之后,若有剩余,则公司可将剩余部分作为股利发放给股东。采用这一政策,应遵循以下几个步骤:(1)根据资本投资计划和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确定最佳资本支出水平。(2)设定目标资本结构,即确定股东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的比率,并以此确定所需达到的股东权益的数额。(3)最大限度地利用留存收益来满足这一股东权益数,如果留存收益不足,则需发行新股弥补不足。(4)在留存收益有剩余的情况下才可发放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