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实施科技兴市“1+5”工程先进单位的通报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市各局委办,市各直属单位:二O一一年以来,我市各县(市、区)、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加大了科技兴市“1+5”工程的实施力度,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年中,全市共实施科技兴市“1+5”工程573项,累计实现产值89.67亿元,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我市的目标任务。为进一步推进科技兴市“1+5”工程向纵深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的25号文件《关于分解科技兴市“1+5”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的要求和市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对两年来实施科技兴市“1+5”工程先进单位予以表彰。中共××市委员会××市人民政府二0一二年×月×日请找出其中的五处错误并加以改正。
1.主送机关错误,应改为:“各区、县委,各区、县政府,市委、市政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2.该公文中所引用文件的写法不符合规范,正确的应为《关于分解科技兴市“1+5”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发〔××××〕25号)。3.正文首行的“二0一一”应改为阿拉伯数字,即2011。4.该公文结尾的成文日期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即2012年×月×日。5.缺少附件。附件:实施科技兴市“1+5”工程先进单位表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