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海商法》规定,在船舶优先权中处于第一受偿顺序的是()。
A.海难救助款项的给付 B.船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 C.船舶引航费的给付 D.船舶营运中的人身伤亡赔偿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