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某县县委、县政府于2009年9月5日召开联席会议,会上就镇(乡)干部公推公选工作做出安排,制发了一份序号为23号的文件。秘书小李将该文件先请县长于9月6日签发,再请县委书记9月7日签发,9月8日该文件正式制发出来,9月9日在某县新闻中播出。请问:(1)秘书小李办理文件的程序是否有错误?(2)该文件的成文日期是5日、6日、7日还是8日,为什么?(3)对通过媒体公布的公文,从效力上如何认识?
(1)秘书小李办理文件的程序是错误的。该文件应该先经县委书记签发,再经县长签发。(2)该文件的成文日期是5日。因为会议通过的公文,成文日期以会议通过的日期为准。(3)具有正式公文的法定效力。包括经批准发布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凡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直接和广大人民群众见面的,具有正式公文的法定效力,应视为正式公文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