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命令的使用范围。
答:命令(令)的发布有严格的限定性。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各部(局)部(局)长、各委员会主任可以发布命令,各人民政府可以发布命令。在处理重大紧急事务时,如救灾抢险等,地方县级以上领导机关,偶尔也可以使用这一文种。党的机关和其他行政部门不得使用命令(令)。
在实际工作中,企事业单位也经常使用各种事项性命令来公布行业重大强制性决定,如铁路系统经常使用的调速令、限速令等,企业使用的各种调度令、限制令等。企事业单位在具体事项上使用命令(令),主要是强调严肃性、严格性,对工作的开展有帮助,但不宜过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