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与通知有何区别?
答:在公文中,函与通知所起的作用有相同之处,因而容易混用,两者的区别有:
(1)性质不同。函主要属于商洽性公文,通知则主要属于部署性、知照性公文。
(2)行文关系不同。函主要是在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单位之间使用;而通知除“会议通知”外,一般用于上级机关单位对下级机关单位的行文。函主要属于平行文,通知主要属于下行文。
(3)效力、作用不同。函作为商洽性公文,一般没有领导作用,没有指挥部署功能,只具有由制发机关权限决定的法定效力,这是公文函作为公文区别于“便函”而言的。通知则可以传达要求办理、周知的事项,可以用于部署工作、安排事项,具有领导作用和法定约束力。由于通知可以用于发布党内法规,企事业单位有时也用通知发布行政规章,如果通知用于随文发布某一法令或法规文件,它还具有法律作用,这是函所不具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