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规约类文书正文的写法。
答:规约类文书的正文多数釆用“条目式”写作模式,具体有以下几种方式:
(1)章条式,也称章断条连式,即全文分为若干章,章下分条,有时条下分款。条的序号不分章,从头依次编写流水号。各章可加小标题。章条式文书全文一般由总则、分则、附则三个部分组成。第一章为总则,写明制定的目的、依据、意义、适用范围、实施部门等;中间各章为分则,列出具体的方法、步骤、措施、要求等,可分若干章展开;最后一章为附则,用来写特殊规定、补充规定和生效时间。内容复杂的规约类文书采用这种方式。
(2)条文式,也称直接分条式,即全文不分章,从头到尾逐条排列,条下可分款。前若干条写目的、依据、宗旨等,相当于“总则”;中间较多的条款写方法、步骤、措施等,相当于“分则”;最后一两条写补充规定和实施要求,相当于“附则”。内容简单的规约类文书可采用这种方式。
(3)序言、分项式。这种方式是在第一条之前用一段文字写序言(前言),说明制定办法的主题及目的、依据、意义和作用等。序言之后,是全文的主体部分,有两种结构形式:一是条连式,即从第一条开始,直至把内容写完;二是分项式,即分几个部分或项目,部分或项目之下分条、款,全文既可统一编写条的序数.也可分开在部分或项目之内分条。有的在最后还有专门的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