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法律文书、司法文书和诉讼文书之间的关系。
答:法律文书不同于司法文书。作为法律文书的一部分,司法文书的外延比法律文书要小。司法文书专指由国家司法机关(如公安机关、安全机关、法院、检察院、狱政机关等)为处理刑事、民事、行政或经济案件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法律文书也不同于诉讼文书。作为法律文书的一部分,诉讼文书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为了进行刑事、刑事附带民事、民事或行政诉讼活动而依法制作的文书。它不包括由司法机关和诉讼当事人以外的机关、团体、单位或公民个人依法制作或委托制作的具有法律意义或法律效力的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