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物业公司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管理住宅小区。这一做法因可能侵犯公民权利引起越来越多的争议。一些地方开始立法限制这一技术的使用。某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强制业主通过人脸识别方式使用共用设施设备,需保障业主对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权。”
请问:(1)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涉及公民的哪些基本权利?
(2)从比例原则的角度评价上述条例的规定。
(1)人格尊严、隐私权、个人信息权。(5分,答对两点,可给满分)
(2)比例原则强调对公民权利限制的手段和目的之间应保持均衡,不能不择手段地追求目的的实现。为了保障小区的秩序和安全,物业公司可以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但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以人脸识别技术管理小区的做法会使物业公司获取小区居民的人脸生物信息,可能会造成这些信息的泄露和不当使用,从而对公民的人格尊严、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构成侵犯。而条例的规定就是为了防止该情况的出现。从比例原则的角度看,该条例的规定是适当的。
【评分参考】如有其他合理阐述的,酌情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