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对特约商户结算账户设置是如何规定的?
收单机构应严格审核特约商户结算账户设置和变更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特约商户的交易资金归集账户应为其同名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或其指定的、与其存在合法资金管理关系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特约商户为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的,可使用其同名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交易资金归集账户。
《陕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对特约商户结算账户设置是如何规定的?
收单机构应严格审核特约商户结算账户设置和变更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特约商户的交易资金归集账户应为其同名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或其指定的、与其存在合法资金管理关系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特约商户为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的,可使用其同名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交易资金归集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