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凝材料水化热总量应在水泥、掺合料、外加剂用量确定后根据实际配合比通过试验得出。当无试验数据时,可考虑根据Q=K*Q0公式进行计算,式中K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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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凝材料水化热总量应在水泥、掺合料、外加剂用量确定后根据实际配合比通过试验得出。当无试验数据时,可考虑根据Q=K*Q0公式进行计算,式中K代表:( )

A.不同掺量掺合料水化热调整系数
B.胶凝材料水化热总量(kJ/kg)
C.常数,随水泥品种、比表面积等因素不同而异
D龄期(d)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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