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5 10kV配电台架电能表更换
2006年8月4日上午,某供电公司营业所倪××(死者)、涂××(工作负责人)持低压工作票进行台区低压计量总表更换工作。9点35分到达工作地点后,倪××登上台架检修平台,坐在平台上,开始电能表更换工作,涂××未对工作人员进行全过程监护。约10分钟后,涂××听见台架上发出碰击声,随后发现拆开的电压线裸露线头搭在倪××左手虎口处,发生触电。倪××经抢救无效死亡。
试分析该起事件中违反配电《安规》的行为。
(1)工作班成员倪××低压带电工作未戴手套,违反配电《安规》8.1.1“低压电气带电工作应戴手套、护目镜,并保持对地绝缘”的规定。(2)工作班成员倪××未对拆开的电压线裸露线头采取绝缘包裹措施,违反配电《安规》8.1.5“低压电气工作时,拆开的引线、断开的线头应采取绝缘包裹等遮蔽措施”的规定。(3)工作负责人涂××未对工作人员进行全过程监护,违反配电《安规》3.3.12.2(5)“监督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以及执行现场安全措施”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