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6 配电网电杆组立起重作业
2005年8月2日,某供电公司外线班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在城关环城西路10kV南开842线进行立杆作业,吊车由现场工作负责人林××指挥,林××于2日前参加了起重设备指挥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尚未取证),第一次指挥电杆组立,在电杆起吊过程中,恰逢一辆私家车从吊车旁边经过,林××赶紧指挥吊车人员停止电杆的起吊,停止起吊后电杆晃动剧烈,起吊所用钢丝绳松脱后砸向吊车驾驶室,正在驾驶室内休息的工作班成员谢××被重伤。
试分析该起事件中违反配电《安规》的行为:
(1)现场工作负责人(吊车指挥人员)林××违规操作,仅参加培训未取得合格证就指挥吊车作业,违反配电《安规》16.1.1“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实际操作及有关安全规程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的规定。(2)作业前林××未有效设置围栏,悬挂警告标示牌,导致作业中私家车驶入作业区。违反配电《安规》16.1.8“在道路上施工应装设遮栏(围栏),并悬挂警告标示牌”的规定。(3)起吊重物前,现场工作负责人林××未检查起吊所用钢丝绳是否绑扎牢固。违反配电《安规》16.2.1“起吊重物前,应由起重工作负责人检查悬吊情况及所吊物件的捆绑情况,确认可靠后方可试行起吊。起吊重物稍离地面(或支持物),应再次检查各受力部位,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继续起吊”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