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5 10kV配合停电误操作
2012年8月25日上午,某供电公司姚××独自携带操作票、绝缘操作杆、安全带和安全帽到10kV青和线史桥支线1号杆进行停电操作(无停电计划)。5时48分,姚××在10kV青和线#002断路器(开关)还未断开情况下,带负荷拉开10千伏青和线史桥支线#1杆#FK015刀闸(GW9-10/400,单极刀闸),拉开A相刀闸时,产生弧光导致A相瓷瓶(靠电源侧动触头处)击穿通过电杆单相接地,在杆上操作的姚××从约2米高处赶紧下杆,下地时造成触电死亡。
试分析该起事件中违反配电《安规》的行为。
(1)姚××在未得到操作许可,未确认断路器(开关)已断开,即进行刀闸操作,违反配电《安规》5.2.6.6“禁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刀闸)”的规定。(2)姚××在未经批准、无人监护的情况下,单人登杆操作,违反配电《安规》5.2.6.13“单人操作时,禁止登高或登杆操作”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