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基本规定。
(一)没有施工计划、没有安全措施、没有调度命令(或在调度所/车站登记并经调度员/值班员签字同意)不准施工。(二)不准随意取消或变更施工(天窗)计划。(三)严禁降低施工等级、擅自扩大施工范围或调整施工作业内容。施工负责人未到现场不准施工,未签订安全协议不准施工,监控人员未到现场不准施工。(四)所有施工必须指派专人防护,防护联系中断必须停止施工。(五)发现设备不良和安全隐患必须果断采取措施,并向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报告。
施工安全基本规定。
(一)没有施工计划、没有安全措施、没有调度命令(或在调度所/车站登记并经调度员/值班员签字同意)不准施工。(二)不准随意取消或变更施工(天窗)计划。(三)严禁降低施工等级、擅自扩大施工范围或调整施工作业内容。施工负责人未到现场不准施工,未签订安全协议不准施工,监控人员未到现场不准施工。(四)所有施工必须指派专人防护,防护联系中断必须停止施工。(五)发现设备不良和安全隐患必须果断采取措施,并向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报告。